2007年7月5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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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改中考成绩 郝某行骗被判刑
陈光明 王炳坤

  自称能找人更改中考成绩,帮忙前每名考生要交1万元定金,收钱后便逃之夭夭。辽宁鞍山男子郝某日前被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今年43岁的郝某原是鞍山市一家经济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去年中考前夕,郝某四处告诉外人,自己可以找人更改中考分数。中考刚刚结束,就有3位考生的家长慕名找到郝某,因为自己的孩子感觉考得不理想,家长担心孩子进不了好高中,前来请求郝某将3个孩子的分数改高些。
    郝某对此表示同意,但要求每人交2万元钱,先付定金1万元,事成之后再各交1万元。3名家长交完钱后,中考成绩公布,3名考生的分数非常低,与估分相比并没有提高,而且3名考生也都没有被理想的高中录取。家长打算找郝某理论才发现,郝某的手机已经换号,而他所在单位也已关门,3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发现,郝某行骗的经历不止一次。2003年至2006年,郝就多次以帮助他人办理工作为名,骗走人民币13万元,帮助更改中考成绩只是他骗局的一种。据此,法院认为郝某已经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万元。